关于建立党务政务信息通报 和规范新闻发布申报备案制度的通知

2018/8/2 20:38:54景德镇在线 字体: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高新区、陶瓷工业园区党工委组宣部,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精神,按照省委宣传部的统一要求和部署,参照我省其他地市的经验做法,现就建立各县(市、区)、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党务政务信息通报和规范新闻发布申报备案制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务政务信息通报制度

及时公开党政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是网络时代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各地各单位特别是与民生事务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本地本部门的重点工作、将要出台的重要政策,以及需要通过正面引导的热点敏感问题,认真做好党务政务信息选题收集工作。

1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收集好本地本部门近一个月希望宣传报道的重点选题和需要通过舆论正确引导的热点敏感问题,填写好《党务政务信息发布月报表》,并于每月20日前报送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此项工作建议由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新闻发言人具体负责。同时,请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确定1名新闻发言人、1名联络员,并于4月10日前将联系方式报送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联系人:邵捷;联系电话:8221640;传真:8221640;邮箱:122795688@qq.com。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将对各部门、各单位报送情况进行登记并反馈。

2.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将根据市委市政府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和媒体关注的热点问题,综合各地各单位提供的报道选题,遴选一批重点选题提供给市属新闻单位并报送省委宣传部,由省委宣传部送中央、境外驻赣新闻媒体和省直新闻媒体作为报道选题安排采访报道。

3.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将加强与各地各单位的联系与沟通,积极协调各新闻媒体加大对各地各单位重点工作、重要活动的正面宣传力度,以及各类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力度。对于特别重要、有新闻价值的报道选题,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将协调各级媒体做好集中报道工作。

二、新闻发布申报和备案制度

1.党务政务信息新闻发布会

会同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共同举办的新闻发布会。发布单位提前5个工作日填写好《景德镇市新闻发布会申报表》,报送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2个工作日内答复,双方共同商定新闻发布会工作方案(时间、地点、主持人、发布人、参会人员、议程安排、现场布置、媒体宣传等),共同举办新闻发布会。

市直各单位和各县(市、区)自主举办的新闻发布会。发布单位提前5个工作日填写好《景德镇市新闻发布会申报表》和新闻发布会工作方案,报送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登记备案。会后2个工作日内,发布单位须将新闻发布会举办情况报送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备案(含发布主题、时间、地点、主持人、发布人、联系人、到会媒体和现场照片)。同时,请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分别于6月15日、12月15日前将上半年和全年自主举办的新闻发布情况,以电子稿形式报送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

未经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批复同意或登记备案的新闻发布会,各媒体不采访报道。

2.突发事件新闻发布

突发事件,主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11月1日起实施)界定的“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亦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部门或单位形象、利益严重损害而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突发事件发生后,涉事单位可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或新闻通气会、网络发布、政务微博发布、提供新闻通稿、接受记者采访、组织媒体报道、授权新闻单位发布等形式,及时发布新闻。

突发事件发生后,涉事单位要迅速做出反应,第一时间向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报告。

涉事单位应按照“快报事实、慎报原因”的原则,最迟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涉事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突发事件的舆情监控、分析、研判、报送,客观准确地分析媒体和公众关注的热点敏感问题,及时发现和应对各种不实信息的传播。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将协调媒体做好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附件:1、党务政务信息月报表

      2、新闻发言人和联络员联络方式

      3、景德镇市新闻发布会申报表

      4、各部门各单位新闻发布情况统计表

      5、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工作流程图

 

中共景德镇市委宣传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