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月省政府有关部门落实“4.2.1”新闻发布模式情况通报

2018/8/14 15:41:20本站原创 字体: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新闻发布工作,我部提出建立“4·2·1”新闻发布模式,并于7月29日下发了《建立“4·2·1”新闻发布模式  做好新闻发布工作的16条措施》。“4·2·1”新闻发布工作模式,“4”是指宏观经济、民生关系密切和社会关注事项较多的部门,每季度至少举行一次新闻发布会,每年4次;“2”是指这些部门的负责同志,每半年至少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1次,每年2次;“1”是指这些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1次。以此为基础,逐步建立起省政府部门负责同志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的制度性安排。

    现将2015年1-8月省政府有关部门落实“4·2·1”新闻发布模式情况通报如下:

    一、建立“4·2·1”新闻发布模式的情况

    4个部门已建立“4·2·1”新闻发布模式: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食药监局。

    13个部门正在制定“4·2·1”新闻发布模式工作计划:省发改委、省质监局、省文化厅、省环保厅、省交通厅、省安监局、省国土厅、省水利厅、省公安厅、省气象局、省统计局、省通信管理局、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

    33个部门尚未建立或反馈(注2):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民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国资委、省工信委、省中小企业局、省电力公司、省邮政管理局、民航江西监管局、南昌铁路局、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旅发委、南昌海关、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江西银监局、江西证监局、江西保监局、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扶贫办、省粮食局、省地震局、省科技厅、省体育局、省卫计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司法厅、省总工会、团省委。

    二、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吹风会情况

    1-8月,省政府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共61场。26个部门的负责同志共48人次出席。其中包括:省地税局、省教育厅、省安监局、省人社厅、省纪委(省监察厅)、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省商务厅、江西银监局、省统计局、省公安厅、省气象局、省发改委(省物价局)、省工商局、省邮政公司、省食药监局、团省委、省委党史办、省人大、省编办、省信访局、省委组织部、省体育局、省政府办公厅、省住建厅。

    33个部门未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活动: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民政厅、省国税局、省国资委、省工信委、省中小企业局、省交通厅、省环保厅、省质监局、省电力公司、省邮政管理局、省通管局、民航江西监管局、南昌铁路局、省旅发委、南昌海关、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江西证监局、江西保监局、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省国土厅、省扶贫办、省粮食局、省地震局、省科技厅、省卫计委、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司法厅、省总工会。

    三、各部门例行新闻发布制度建设情况

    截至8月底,11个部门已建立例行新闻发布制度。这些部门是: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环保厅、省公安厅、省气象局、省统计局、省食药监局、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省交通厅、省住建厅、省发改委。

    39个部门尚未建立或反馈例行新闻发布制度建设情况: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民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国资委、省工信委、省中小企业局、省质监局、省安监局、省电力公司、省邮政管理局、省通管局、民航江西监管局、南昌铁路局、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旅发委、南昌海关、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江西银监局、江西证监局、江西保监局、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省国土厅、省扶贫办、省粮食局、省地震局、省科技厅、省体育局、省卫计委、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司法厅、省总工会、团省委。

    四、主要负责同志开展新闻发布工作情况

    1-8月,省安监局、省体育局、省委党史办、省物价局等4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省交通厅、省统计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通过接受媒体专访等形式开展新闻发布工作。